我國刑事訴訟自200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新修正之「檢察官全程蒞庭」、「交互詰問」、「證據排除法則」制度,然對於刑事人權的保障,仍未達到相關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。因此,為了讓刑事訴訟法修法更符合人權保障的方向,民間司改會除了與其他NGO團體成立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,一同推動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,強化對於刑事人權的保障外,也持續監督官方施政與修法的狀況,以維護人民的訴訟權益。我們堅持改革,以期台灣能夠建立堅實可信的刑事審判品質,讓司法能夠符合人民的期待。 [ 詳細說明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