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4日凌晨6點,雲林檢調單位在未經約談調查的情況下,大舉搜索雲林縣政府縣長室及縣長官邸,並以莫須有之罪名拘提蘇治芬縣長,歷經十多小時之疲勞訊問,11月5日凌晨3點雲林地方法院裁定600萬交保,蘇縣長為抗議司法不公,拒絕接受交保並絕食明志,至今已是第11 天,雲林地檢署種種的偵查作為,均嚴重侵害蘇縣長的基本人權,使無辜者在司法追訴的程序中,不能得到公平、公正的對待,我們認為雲林地檢署偵辦此案過程有相當明顯的過失。 請各位一起聲援雲林縣長蘇治芬,抵制司法不公! [ 詳細說明 ]